原标题:应对声环境质量下滑和噪声投诉增加 我市出台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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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太原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该方案将于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多年来,我市声环境质量在全国处于较好水平:2020年,我市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总点次达标率为100%,夜间总点次达标率为88.9%,与厦门、南京、贵阳等城市一样,成为全国声环境质量领先的城市之一。近两年来,受各种因素叠加影响,我市环境噪声污染日趋凸显。
《太原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明确了8个方面36项措施。
针对群众投诉比例较高的施工噪声,明确了6项措施:一是检查建筑施工工地是否按照噪声防治手册制定施工噪声防治方案,明确减污降噪流程;二是检查噪声防治费用是否列入工程造价,施工合同是否予以明确;三是施工设备是否选择低噪声设备,是否采取必要的防治噪声污染措施、施工工序安排是否符合减污降噪要求、施工过程是否符合噪声防治规范;四是中心城区施工工地是否安装噪声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五是夜间施工是否办理手续或取得证明文件,并在施工现场公示;六是针对群众投诉举报是否落实噪声治理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等。
交通噪声在社会生活噪声中占较高比例,防治方案明确了6项措施:
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监管。禁止机动车擅自加装、改装机动车排气管,避免轰鸣、疾驶、“炸街”造成噪声污染。明确有关部门可以采取划定禁鸣路段和时段,必要时可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路段和敏感时段采取限鸣(含禁鸣)、禁行等措施,降低道路交通噪声。
二是加强道路养护,有效降低道路坑洼不平造成的噪声污染。
三是对“先有房、后有路”且噪声投诉较多的道路,由道路建设(经营)主管部门督促道路建设(经营)单位按照“一路一策”制定噪声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是对“先有路、后有房”且噪声投诉较多的敏感建筑物,由房屋建设单位制定“一房一策”开展治理,使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声环境符合国家要求。
五是对机场民用航空器噪声污染,通过采取低噪声飞行程序、起降跑道优化、运行架次和时段控制、高噪声航空器运行限制、噪声敏感建筑物隔声降噪等措施,防止、减轻民用航空器噪声污染。
六是实施高效隔声窗、隔声屏障应用示范工程,开展低噪声路面技术研究和示范工程建设,形成一批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噪声污染防治适用技术。(任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