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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出台扶持粮食油料生产政策
进一步调高大豆补贴标准,每亩高于玉米约350元
为切实调动、保护农民种植粮油作物的积极性,确保粮食和油料安全稳定供给,日前,省农业农村厅就扶持粮食油料生产出台政策,明确进一步调高大豆补贴标准,落实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支持粮食生产和大豆油料扩种。
我省明确,要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增加补贴总额。对在合法耕地上种植玉米、大豆的生产者,根据亩均补贴标准和种植面积,发放补贴资金。将大豆每亩补贴标准由上年的比玉米高200元至250元,调整为比玉米高350元左右。继续落实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对在合法耕地上种植水稻的生产者,根据亩均补贴标准和种植面积,发放补贴资金。
落实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我省对实际承担农资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根据亩均补贴标准和粮食种植面积发放补贴资金。继续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对全省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根据亩均补贴标准和家庭土地承包合同面积等因素,发放补贴资金。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对购买补贴范围内产品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给予定额补贴,引领购机者使用先进适用农机具。
继续实施种植业保险政策。实施玉米、水稻、小麦、大豆、花生、马铃薯和玉米制种、水稻制种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在产粮大县实施玉米、水稻、小麦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各级政府对保费给予补贴,补贴比例为80%。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2023年生产的粳稻最低收购价为每斤1.31元。
扩大耕地轮作实施面积。对承担耕地轮作项目并完成轮作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每亩补助150元,重点支持粮豆轮作,促进用地养地相结合,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种植结构,扩种大豆及油料作物。(记者 李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