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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促进消费、扩大就业、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抓手,夜经济成为我省发力推进的重点。3月31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我省日前公布了第一批20家省级夜经济示范街区,并将予以资金奖补。
获评第一批辽宁省夜经济示范街区的分别为沈阳太原街步行街、沈阳中街、沈阳歇马夜市、沈阳天地、沈阳红梅文创园、沈阳铁西万象汇西红市市集、沈阳状元市集、沈阳赛特奥莱风情小镇、大连青泥洼—天津街、大连俄罗斯风情街、大连倍客优市集长兴里小吃街、大连倍客优市集西遇风情古街、大连高新万达广场金街、丹东安东老街、锦州凌河夜市、辽阳市西大街商业步行街、朝阳利州古城民俗风情商街、盘锦百年福街、盘锦广厦艺术街、葫芦岛兴宫中街步行街。
据省商务厅介绍,去年年底,为加快促进全省夜经济发展,省商务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辽宁省夜经济示范街区”评定工作。评选过程中,我省制定了评价标准,包括规划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公共服务功能、服务规范等5个维度,每个维度下又设置细分评分项,总分值800分,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地推荐、专家组评审公示等程序,综合得分前20名获评省级夜经济示范街区。
在评价标准中,我省突出对于街区注重品牌特色及文化特色建设的评判。比如,在“街区夜经济特点突出,满足特定消费需求”的评判项中,我省设置了“5月至10月的闭市时间应在22时以后,商业网点营业率达80%以上”“11月至次年4月的闭市时间应在21时以后,商业网点营业率达80%以上”等得分指标。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继续着力打造夜间消费场景和示范街区,完善夜间交通、安全、环境等配套措施,提高夜间消费便利度和活跃度,在全省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各具特色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记者 董翰博)